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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退休约定不缴社保,工伤责任谁来担?

一、案例引入:临退休不缴社保,工伤后谁买单?

“快退休了,社保不交还能多拿钱?”这样的“省钱”操作看似划算,实则风险巨大。上海某物业公司与临退休员工蒋某约定不缴社保、费用折现,结局蒋某工伤后被认定八级伤残,双方因33万赔偿对簿公堂。法院最终判决:即使有约定,用人单位仍需承担工伤责任,但赔偿金因临近退休递减80%。这一案例揭示了“临退休约定不缴社保工伤谁负责”的核心矛盾——法律义务无法通过私下协议免除。

二、法律解析:为何企业必须担责?

1. 社保是强制义务,约定无效
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,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,任何“不缴社保折现”的协议均属违法。即便员工自愿放弃,发生工伤后企业仍需全额赔付医疗费、伤残补助等,还可能面临社保部门的罚款。

2. 临退休员工赔偿金可能递减

如案例所示,若员工离职时距退休不足5年,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会按年限递减。但需注意:只有合法解除合同时才适用递减制度。若企业存在欠缴社保等过错(如《劳动合同法》第38条情形),员工索赔时仍可主张全额赔偿。

三、风险警示:贪小便宜吃大亏

– 对企业:省下社保费看似降低成本,实则风险更高。一旦员工工伤,企业需自掏腰包支付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,还可能影响信用评级。

– 对员工:临近退休更需社保保障。放弃社保等于失去工伤、医疗等多重兜底,若企业破产或拒赔,自身权益将难以保障。

四、法官建议:依法参保才是双赢

社保是劳动者和企业的“安全网”,尤其对临退休人群更为关键。企业应依法参保,避免因小失大;员工切勿为短期利益放弃社保,否则工伤维权时可能陷入被动。

拓展资料:临退休约定不缴社保,工伤责任最终仍由企业承担。法律不会因“双方自愿”而网开一面,依法缴纳社保才是规避风险的最优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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